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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商商会人事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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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管理制度

总则

第一条、为有效规范商会人事作业程序,促进本商会人事管理制度化、正轨化,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,特制订本管理制度。

第二条、本管理制度的制订,充分体现了商会“尊重人、理解人、以人为本”的企业文化理念。

第三条、本商会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。

第一章 招募甄试

第一条、本商会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、公开招聘、择优录取的原则。

第二条、人事部门根据商会运作状况、部门职位需求、职位分析体系、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,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,报常务理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
第三条、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,须将拟招募岗位、工作职责、工作人员条件制订“职务说明书”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。

第四条、商会录用员工,必须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:

(一)、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,敬业精神、为人诚实、工作踏实,具有一定忠诚度。

(二)、招募商会普通工作人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,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;招募办公室主任以上的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。

第五条、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同,而选择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,如新闻媒体、网络、人才市场等。

第六条、招募信息发出后,会收到应征资料,经审核后,对合格应征者发出“初试通知单”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。

第七条、不合格应征资料,归档一个月后销毁,但有要求退件者,可予以退还。

第八条、人事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,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、岗位的不同,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。

(一)、笔试包括下列:

1、专业测试(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);

2、心理测试(适合)。

(二)、面试

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。

第九条、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部门组织复试。经复试合格报常务理事会审批后正式录用。

第十条、经核定录用人员,由人事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,发给<报到通知单>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照片2张,办理报到手续。

第十一条、人事部门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教育及训练,引领新进人员熟悉商会各部门。

第二章 试用

第一条、新进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不同,试用期为1-3个月,届满前由人事部提供考核表,依分管权限划分,逐级考核。

第二条、试用期满,员工需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连同考核表上交人事部。

第三条、工作人员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,报商会常务理事会批准;办公室主任以上人员转正,由理事会组织考核,报会长批准。

第四条、员工转正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。

第三章 任命变动

第一条、商会遵循“重能力不重学历”、“任人为贤”的用人原则,充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、个人特征,予以员工相应职位。

第二条、办公室主任以下的员工任命变动,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,依据员工的考核业绩,填写<人事变动申请表>,并报人事部门批准;办公室主任以上员工任命变动,理事会组织考核后,由会长批准,并交人事部门备案。

第三条、调职由申请人填写<人事异动申请表>,送调职单位会签,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,呈会长批准。

第四条、员工异动及薪资调整者,由常务理事会协商出具薪资调整通知,呈会长批准后,交财务部。

第四章 终止/解除合同

第一条、员工因故辞职,必须提前半个月向人事部门申请,填写<员工辞职申请表>。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,报常务理事会审批同意并呈交会长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。

第二条、员工离职手续办妥,相关物品、资料移交后,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帐手续。

第三条、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,人事部门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,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,并避免不必要之离职。

第四条、资遣

因商会方针政策变更,需对在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,某些不能或不适合其他职位的正式员工,商会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,并将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薪水为补偿金,6个月以内的正式员工给予半个月补偿金,予以适当经济补偿。符合资遣规定者,人事部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,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。

第五条、解聘

(一)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公司可予以解聘:

a、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,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;

b、严重违反商会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者;

c、触犯有关刑事法律者。

(二)、凡解聘者,由常务理事会安排离职面谈,并处理好相关续后工作。

第六条、移交

(一)、员工离职时,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、档案资料、相关业务函件列具清交。

(二)、员工离职时,应造具相关清册。

第五章 薪资

第一条、商会根据发展状况制定相关工资政策。

第二条、工资为月薪制,当月工资于次月十五日发放,遇节假日提前一日发放。

第三条、工资由岗位工资、生活补贴、工龄工资、效益工资、全勤工资五部分组成。

第四条、凡全月请事假、病假三天以上者,取消当月全勤奖,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计算的当天薪资。

第五条、薪水评估:薪水回顾为每年之中国农历年初,各职工会因上一年表现而获公司薪水调整。

第六章 员工福利

第一条、休假:

(一)、员工每年元旦、春节、劳动节、国庆节休假由公司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。

(二)、员工结婚时间可享受七天婚假,婚假仅适用于初婚,婚假期内薪水照发。

(三)、试用期满的女员工,生育可享受正常产假90天。

(四)、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时,可给予丧假3天。

(五)、凡工作满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,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天,以此累加5天封顶。

第二条、员工转正后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。生活补贴包括:住房补贴、交通补贴、午餐补贴等。

第三条、员工生日商会将按50元以下标准计发生日礼物。

第四条、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、住院时,由公司组织探望,探望费用每次不超过100元的开支。

第七章 考勤及请假

第一条、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,禁止他人代为打卡。

第二条、如因公外出、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,事后应及时报人事部门,作注明。

第三条、每周工作时间五天,周一至周五:上午8:30——-12:00; 下午13:00——-17:30、

第四条、员工因公外出,应填写<外出单>送人事部门核准,登记备案。

第五条、员工请假,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呈核,可由家属或同事代为之外。必须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门提出,因病请假,需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证明。

第六条、员工请婚假、丧假、公假、工伤假、产假等假,需事先出具书面请假申请表,并经相关部门批准。

第七条、假期核准权限:商会工作人员请假1-3天以内由人事部门批准,3天以上由会长批准。

第八条、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五分钟为迟到,每迟到一次:十五分钟以内扣工薪20元;十五分钟以上到半小时者,扣工薪30元。每月迟到、早退超过三次,取消当月全勤奖。

第九条、凡旷工一天取消当日出勤工资,并罚款100元。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,予以开除。

第八章 考核

第一条、考核目的

(一)、对员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态度、能力和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,以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目的;

(二)、为工资、奖励、升降、调动与教肓培训提供人力资源信息与依据;

(三)、通过考核,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,进一步引导、激励和管理员工。

第二条、考核原则

(一)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;

(二)、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、程序与方法为准绳;

(三)、考核力求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第三条、本商会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、平时考核、晋升考核、年终考核四种。

第四条、考核围绕德、能、勤、绩四个方面,细化为具体指标进行考核。

第五条、上岗、转岗、晋升员工应以“先培训,后上岗”的原则,考核合格方可上岗。

第六条、员工考核结果,将作为晋级、工资晋升、奖励的依据。

第七条、员工考核结果,将存于个人资料档案中,并予以登录。

第八条、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
第九章 培训

第一条、培训是提高商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,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,每位员工都有责任、有义务接受培训。

第二条、培训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到制度化、层次化、标准化、系列化、有效化。

第三条、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,优秀者颁发证书,并予以奖励;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,重新参加培训,直到合格为止。

第四条、培训内容

(一)、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、商会文化知识、员工手册培训以及岗位专业知识培训;

(二)、员工转岗、晋升必须接受转岗、晋升培训;

(三)、商会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管理培训;

(四)、全体人员定期接受职业道德培训;

(五)、成功学培训、员工潜能培训;

第五条、商会鼓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自修本岗位专业知识。

第六条、人事部门应根据商会具体情况,分析开发新的课程,并组织讲授;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。

第七条、培训采取在职培训、岗位轮训、封闭培训、实地工作培训、函授、请外训、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。

第十章 员工档案

第一条、员工档案是商会人事部门招用、调配、培训、考核奖惩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,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。

第二条、员工档案由历史地、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材料组成,其必备材料包括:

1、招工、录用、聘请、毕业分配报到材料;

2、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;

3、员工登记表、个人履历表;

4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担保书;

5、工资待遇审批表、保险福利册;

6、员工考核表、奖励、处分材料;

7、劳动合同书、离职手续办理表等。

第三条、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及其系亲属档案。

第四条、外来单位需查阅档案的,必须有相关手续,并经人事部门同意后,方可查阅。

第十一章 附则

第一条、本管理制度经商会理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。

第二条、本制度解释权为河南商会理事会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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